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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产废企业向代理鉴定公司进行委托;
2、代理公司对待鉴企业固废组织现场审核及预评估;
3、产废单位与代理鉴定公司签订代理合同;
4、代理鉴定公司委托相关机构或自行编制鉴别方案;
5、根据各省市要求对鉴别方案进行专家评审;
6、产废单位接到鉴别方案后委托检测机构根据鉴别方案要求进行检测;也可全权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检测;
7、代理公司收到检测报告后,委托相关机构或自行编制鉴别报告,出具危险废物鉴定意见;
8、根据各省市要求对鉴别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;
9、产废单位根据各省市要求将鉴别报告、鉴定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报当地环保部门。

 

危险废物鉴定流程

注:虚线部分系根据各省市当地要求,需组织专家评审(上报环保行政部门)的,另行组织。